律师解答:应当纠正的不适宜企业名称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企业名称;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企业名称;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企业名称;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企业名称;其他。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四)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五)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六)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七)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八)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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