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给孩子改名字,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恢复原姓氏。
一般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如果改姓的,需要孩子父母双方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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