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判拘役缓刑的执行方式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判处拘役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分子,宣告缓刑可以根据其犯罪的具体情况,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且对附加刑仍应执行。拘役犯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2个月到1年,由社区矫正机构予以执行。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规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刑法》 第七十三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判拘役缓刑怎么执行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