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国际合资经营企业的举办程序主要是以下程序首先由合作者向审查批准机关报送有关文件,等待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审查批准机关给出批准的决定后,办理工商登记,批准设立的合作企业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本细则实施后向产权登记机关申办占有产权登记,填写《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由出资人或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设立的文件、投资协议书或出资证明文件;(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或财政部门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三)各出资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或财政部门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其中国有资本出资人还应当提交产权登记证副本;(四)企业章程;(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引用法规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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