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交通违章处理时间的法律规定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到违法行为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无法在三十日内到达的可申请延期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当日,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五日内,按照机动车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违法时间、地点、事实通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第五十三条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
引用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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