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合同解除情形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引用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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