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盗用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涉嫌违法犯罪;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属于无权代理,对他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三款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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