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终止不等同于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不再有效;合同变更后,对当事人仍有约束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九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九条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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