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公司法中的程序法条款第四十三条,股东会表决程序;第四十八条,董事会表决程序;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法哪些条款是程序法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