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公司章程必备包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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