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赠与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1、履行赠与合同会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没有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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