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罚款;签发空头支票的目的是为了骗取财物,持票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出票人票据诈骗的刑事责任。空头支票指单位签发的支票票面金额,超过其在银行存款的余额或透支限额而不能生效的支票。法律依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引用法规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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