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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