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户恶意拖欠货款属于违约行为,此时可以先自行或委托律师发函催告其支付,并可主张违约金。对方仍不还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求其承担违约金、资金占用费等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九条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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