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合伙企业可以用股权质押。未出资的合伙人将股权质押给合伙企业,此时合伙人不能再将股权转让,除非经过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待合伙人出资后,再解除质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合伙企业法》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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