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房地产开发应遵循的原则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坚持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结合;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第十条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计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报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并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十一条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坚持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开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危旧房屋集中的区域,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引用法规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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