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概念不同。股权众筹可以看做是股权融资的一种补充;
2、渠道不同。前者基于线上,后者注重线下;
3、目的不同。前者为了推广品牌认知、资源的整合,后者通常是缺少资金寻求融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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