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应当由双方投保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的部分,双方如均属机动车,由双方各自承担。具体的数额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形确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引用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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