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招待费税前扣除的标准是,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来扣除,但扣除的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百分之五。扣除招待费用的计算基数是,销售(营业)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四十五条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
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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