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有错,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受理复核申请后,交管部门会作出符合决定。如果确有错误,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三款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引用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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