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告知义务有经纪服务的和完成标准;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房产交易程序与风险;房屋交易税费与市场参考价格;经纪机构与委托房屋的利害关系;委托人应当协助的相关事宜。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六)经纪服务的及完成标准;(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引用法规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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