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公司法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修正,修正包括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和简化公司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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