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离婚是不可以协议管辖法院的。但因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后发生财产争议的,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牵连地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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