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必须将酒驾案件移交至检察院。醉驾案件应在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第一、二、四款规定,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对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或者法院判决无罪但醉酒驾驶机动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
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对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要及时了解掌握案件起诉和判决情况,收到法院的判决书或者有关的司法建议函后,应当及时归档。
对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或者法院判决无罪但醉酒驾驶机动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引用法规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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