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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针对于农村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
1.
2%;
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
8%;
3、工业何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
4%
4、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
(二)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按各地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一定要尽快的进行开发使用,若是一直将土地闲置的话,达到一定的年限之后还会征收土地闲置费,通过这样的方式也是要求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人积极的将土地利用起来,充分发挥自己的用途。至于土地闲置费的征收,一般是超过了约定开工时间一年之后,就会依法进行征收。
二、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下面我将针对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做简单分析如下
土地闲置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闲置一年以上的闲置土地需要交纳的一种费用。
具体分两种情形,一是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情形,法律规定,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具体闲置费由当地国土部门按相关地方规定计算。
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按各地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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