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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拆迁征收补偿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经济纠纷解决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一是和解当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分歧意见,当事人在充分协商和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合解。当然,这种和解不能违反法律、政策和公共利益。
二是调解
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了合同争议,彼此又不能达成和解,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的上级单位,合同仲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主持进行调解,从而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三是仲裁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依据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它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济合同纠纷,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可以依法对其作出裁定或判决。
以上是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三、企业拆迁补偿纠纷怎么解决,有哪些法律规定
企业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拆迁补偿纠纷,虽然法律没有统一规定过拆迁企业的补偿金标准,但补偿项目大底是相同的,比如停产停业损失、拆迁厂房时支付的补偿金等。如果企业对补偿方案有争议,可以依法提出异议。
四、在我国的征地拆迁补偿程序有哪些?
在我国征地拆迁补偿程序有如下几点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拆迁期限自公告之曰起计算,不超过1年。了解上述程序后,如果你家在拆迁中发现存在违法程序,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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