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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原件丢失,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是如何规定?

协议书原件丢失,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是如何规定?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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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一、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协议书原件丢失复印件是否具有效力?

有效力,需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合同原件不见了,只有复印件的,对合同的成立不产生影响,合同仍成立的。
法律规定,只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后,合同即成立,之后合同原件丢失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或法律效力。
只是如果以后因履行合同产生纠纷而需向法院起诉时,证据举证,如果对方对合同复印件不认可的,则丢失方因不能提供合同原件,会对其主张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二、合同法律规定的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合同以原件为准,也就是说原件具有法律效力,而复印件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仅凭复印件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除非对方认可该复印件,否则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如果复印件和原件核对一致,那么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比原件的法律效力低。除非合同签订双方在复印件上重新签字,并注明“经双方协商,该复印件经双方签字后,与原件享受同等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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