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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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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2、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什么新规定?

1、离婚的原因。离婚法规更加侧重于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

2、离婚的时间。离婚的时间主要是对离婚时间的一些特殊限定。
①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只能等6个月后再次起诉。

3、离婚的材料。

4、离婚的特殊人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亮点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亮点如下不禁止患有疾病的人结婚,但如果患有疾病的人隐瞒对方,则对方有权撤销婚姻并要求赔偿;协议离婚设置冷静期,男女双方要亲自去民政局两次方可完成办理;首次诉讼离婚不成,分居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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