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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分居三年了,户口在男方,起诉离婚可以在工作的地方起诉吗?
1、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
2、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第一次诉讼还可能离不掉,需要二次诉讼。
3、《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二、没有户口本和结婚证可否离婚?
1、如果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那么没有户口本是办不了的,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
这时候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申请补办户口本;二是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所以说,没有户口本和结婚证还是可以离婚的。只要通过申请补办户口本或者是开具户籍证明,补办结婚证,亦或者是诉讼离婚,都是可以离法律依据。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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