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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量刑标准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量刑标准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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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利用影响力的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判刑规定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行为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八十八条

三、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是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四、如何规定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9号),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行贿罪的规定执行。
该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该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二)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引用法规
[1]《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九十条
[2]《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九十条
[3]《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九十条
[4]《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九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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