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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异地可以办理吗
1、一般来说协议离婚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而且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做出适当的处理,回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就可以。
2、但男女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双方均居住在外地且居住一年以上的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且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其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
二、办理离婚需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1、办理离婚不一定是到户口所在地。
2、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三、离婚必须去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离婚必须去户口所在地吗的回答望采纳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四、离婚时必须去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时必须去户口所在地办理吗问题解答如下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离婚必须去户口所在地吗的回答望采纳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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