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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劳死是否属于工伤?
1、虽然我国相关法律并未针对“过劳死”有所规定,不少人呼吁应当将“过劳死”纳入工伤范围,加大对劳动者的保障力度。但在对于工伤的认定中,其实已经涵盖了一部分“过劳死”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样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其中肯定包括“过劳死”的情况。因此目前“过劳死”认定为工伤需要考虑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 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二、因工作劳累在家死亡算工伤吗
因工作劳累在家死亡不算工伤。因工作劳累在家死亡在实际中很难认定为工伤,因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工伤一般需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死亡。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三、谈生意两天内喝了四场酒身亡,谈生意喝酒身亡属于工亡吗
生意场上喝酒应酬是常事,就算不在酒桌上谈生意,宴请客户也是有的,相信不少上班族也有陪客户喝酒的经历。为公司陪客户喝酒没什么,喝酒喝出人命就是大事了。那么为谈生意两天内喝了四场酒身亡,谈生意喝酒身亡属于工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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