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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给个人老板打工,因工作受伤导致右眼睛失明,怎么赔偿
1、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在能够证明与个人老板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老板不申报工伤的情况下你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要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
2、建议你这样处理首先向鉴定机构咨询病情是否能够成伤残,构成几级伤残;然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你当地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计算赔偿金额;最后直接找老板谈赔偿事宜,在可接受范围内可以一次性处理。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快速解决赔偿,落实赔偿款项,如果处理不了则需要通过法律(仲裁)途径,具体如下保留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作证、工作服、服务证等证件、本人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
3、如果对方不认可则需要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在确认后在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后即可向老板主张工伤赔偿。
二、工伤眼睛失明赔偿标准?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眼睛失明一般应当评定为七级伤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4]《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5]《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三、如何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您好,针对您的左眼工伤失明怎么申请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出了工伤之后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可申请工伤赔偿,具体流程如下
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各区(县)社保分中心。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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