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您抵押的是个人房产,要带的材料具体有 1、抵押当事人的
一、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您抵押的是个人房产,要带的材料具体有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公证书”;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及《房屋共有权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公证书";委托还须提交“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以上就是怎样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二、我国房产抵押登记所需材料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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