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需要怎么准确界定贷款犯罪 到底需要怎么准确确认贷款犯罪

需要怎么准确界定贷款犯罪 到底需要怎么准确确认贷款犯罪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10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如何准确界定贷款诈骗犯罪?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以非法右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需要怎么准确界定贷款犯罪 到底需要怎么准确确认贷款犯罪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贷款诈骗犯罪的定义与分类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以非法右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

2、要把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区别开来。有些借贷人在获得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这种借贷纠纷,十分容易与贷款诈骗相混淆,区分二者的界限应当把握以下四点

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

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诈骗贷款的故意,不应以本罪处理。

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帐,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

4、将上述因素综合起来考察,通过多方做客观行为全面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从而得出是否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这对于正确区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二)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

2、发生的领域不同。本罪发生在金融领域进行贷款的过程中;而诈骗罪的领域范围则极为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领域在内。

3、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不仅会对国家、公众贷款的所有权造成侵害,同时亦侵害了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其属于复杂客体;而诈骗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完全相同。两者行为的本质特征虽然都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本罪所使用的方法却是围绕骗取贷款进行的,所使用的具体方法都是与贷款所需的文件、文件有关,如虚构引进资金、项目;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等等就是如此;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更多样化,有时仅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便可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5、犯罪的起点额不同。本罪的认定为犯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1万元;而诈骗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在3000元左右。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需要怎么准确界定贷款犯罪 到底需要怎么准确确认贷款犯罪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刑事犯罪辩护法律知识

  •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你好,对于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的回答如下。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过失损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不仅使交通设施本身价值遭受损失甚至报废,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影响火车、汽车、电车、船只、
    2025-11-29 2次阅读
  •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犯罪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一、刑法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动植物检疫询私舞弊案(第413条第二款)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
    2025-11-29 31次阅读
  • 非法持有品犯罪构成要素有几个 构成非法持有品犯罪要件是什么
    一、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构成要素有几个。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禁止非法持有的毒品而故意持有。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自己持有的是毒品,则不构成本罪。行为
    2025-11-29 3次阅读
  • 代试罪认定 代试定义
    一、代替考试罪的定义及认定 对于认定代替考试罪的定性,相关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代考行为滋长的舞弊现象使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形同虚设,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代考行为破坏国家考试管理秩序,动摇了社会诚信道德基础,严重损害了国家考试制度公信力;代考行为是对国家培养和选拔人才公正机制的挑战,违反
    2025-11-29 6次阅读
  • 放纵犯罪相关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
    一、放纵走私犯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种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十一)放纵走私案(第411条)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佝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
    2025-11-29 3次阅读
  • 有关越狱罪解释规定有哪些
    一、暴动越狱罪的解释规定相关暴动越狱犯罪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节录)第二条监狱发现罪犯有下列犯罪情形的应当立案侦查(二十五)罪犯使用各种暴力手段,聚众逃跑的(暴动越狱案)。引用法规[1]《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第二条
    2025-11-29 1次阅读
  •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判断标准有哪些?
    一、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定义、构成要件、判罚标准及判断标准。 对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判断标准是,犯罪嫌疑人在客观方面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并且已经足以危及飞行安全,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满足这些条件就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二、如何认定暴力危
    2025-11-29 4次阅读
  • 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帮助恐怖活动罪
    一、帮助恐怖活动罪的认定方法 资助恐怖活动罪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所提供的资金、物资和其他帮的对象必须是实施恐怖活动的组织或者是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否则不构成本罪;二、有自愿无偿提供资金、物资、其他帮助和为其提供筹集资金、物资的客观行为。构成资助恐怖活动罪的行为人是年满十六周岁的、具
    2025-11-29 15次阅读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4大特征是指什么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的4大特征是指什么"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所谓建设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或者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具有工程建设者的资格,能支付工程价款的其他单
    2025-11-29 2次阅读
  • 《扰、立案标准及法律解析》
    一般打电话骚扰是不会构成什么罪,这种行为是可以按治安的条款来进行处罚,涉嫌违法的就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形严重的,就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2025-11-29 2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牛阔
河北乾骧律师事务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
在线咨询
朱佩为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在线咨询
刘毅
江苏万拓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在线咨询
余名柱
湖北尚卓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在线咨询
袁燕
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宿州市-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