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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夫妻离婚法律咨询

鞍山夫妻离婚法律咨询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11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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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方不离婚,不办手续怎么办,法律怎么办手续 1、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鞍山夫妻离婚法律咨询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男方不离婚不办手续怎么办,法律办理手续

1、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二、男方用女方的身份证办的贷款,离婚时如何解决,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男方拿女方身份证办贷款,离婚时的处理要依据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而定。
如果其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者妻子时候追认的,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清偿,如果女方对其债务不知情并且属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女方无需偿还,由男方承担该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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