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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农村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有哪些,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1、到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行上报程序;
2、征地的上报得到批准后,进行征地公告;
3、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进行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协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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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二、农村土地征收的签字文件
1、征询意见表
该表的目的是寻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并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无异议后农民可以在该表格上签字。
2、土地登记调查表
该表是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的展示。该表是要求拆迁补偿的依据,误登、少登的可以不签字。
3、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对于该协议,不满意的千万不要签字。
二、签字后不满意可进行救济的文件
1、评估报告
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可以签字。此处即便签字了也不代表认可评估,仍然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复核。
2、限期拆除通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
收到这两种文书可以签字,但若有异议,一定要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复议或者诉讼。
3、限期腾地决定书或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收到这两种文书可以签字,但若有异议,一定要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复议或者诉讼。
三、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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