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司法文书
>
杭州医患纠纷法律咨询室

杭州医患纠纷法律咨询室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11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一、医疗纠纷原告是谁,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
原告指患者,如果患者死亡的原告为患者的全部继承人。《民法典》规定可知,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

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二、医疗纠纷诉讼程序的概述,医疗诉讼程序的,

仲裁可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当事人申请。提出仲裁要求的医患一方应当在纠纷发生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即受理时效内)向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案件受理。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应通知被诉方,并组成仲裁庭。3案件审理。仲裁庭处理医疗纠纷应当先行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促使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若调解不成功则不应久调不决,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4仲裁的执行。

三、医疗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一、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侵权行为有诉讼时效吗
侵权行为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发生交通事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四、医疗纠纷和医患纠纷可以仲裁吗?医疗纠纷如何仲裁?

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若双方能自愿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处理,则仲裁可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当事人申请。提出仲裁要求的医患一方应当在纠纷发生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即受理时效内)向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案件受理。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应通知被诉方,并组成仲裁庭。

3、案件审理。仲裁庭处理医疗纠纷应当先行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促使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若调解不成功则不应久调不决,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4、仲裁的执行。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同法院的裁判书一样,当事人必须履行。当败诉方在不自动履行仲裁裁决的情况下,胜诉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能体现仲裁裁决的权威性,在保证实现当事人权利的同时,也保证了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顺利发展。

五、医疗纠纷诉讼怎么办?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1、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

2、医方如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可选择患方所在地或医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司法文书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起诉要多少钱?责任赔偿找律师费用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2026-05-13 3次阅读
  • 答辩状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1.答辩人是被告,被答辩人是原告。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3.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026-05-13 21次阅读
  • 集体诉讼起诉状怎么写知识产权纠纷赔偿与效力
    法律分析起诉状是自己写和去法院写都是可以的,起诉状中应当有的包括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
    2026-05-13 4次阅读
  • 共同共有特征及民法典规定处理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2026-05-13 34次阅读
  • 律师自己写书起诉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法律意见】可以自己写。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或提起其他民事诉讼的,应该向法院提交符合要求的民事诉状,而民事诉状可以根据法院免费提供的诉状格式进行填写,也可以由自己来书写,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另外,当事人在到法院立案时,除提交诉状外,还应该提交以下的证据和材料1、原、被告及小孩的身份信息证明;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明;3、需要进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清单及证据。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
    2026-05-12 9次阅读
  • 公司法清算组责任与法律规定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2026-05-11 2次阅读
  • 商洛律师医疗纠纷收费多少,起诉状怎么写
    答辩人______医院(医疗机构名称,要全称),______(详细地址),(负责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答辩人因______(患者姓名)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此处为正文部分(正文部分主要陈述反驳的意见和理由,可分两段写,一段写事实,一段写理由)事实___________理由_____________此致______市医学会答辩人______医院___年___月__日附本案病历材料一部以上是对医疗纠纷答辩状该怎么写啊有啥格式的回答。
    2026-05-11 7次阅读
  • 医疗纠纷起诉流程及赔偿管辖律师费用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2026-05-10 2次阅读
  • 民法典欺诈规定与法人起诉条件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2026-05-10 3次阅读
  •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49条实施条例第59条责任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2026-05-10 3次阅读

司法文书律师说法

在线咨询律师
司法文书律师
王兆杰
江苏省-南京市-
在线咨询
张云波
山西屹博律师事务所
山西省-太原市-
在线咨询
冯占领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
在线咨询
文涛
四川宏坤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
在线咨询
李国树
内蒙古--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