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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要约的撤回,法律的规定
律师解答
要约在生效之前可以撤回。即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的通知需要在该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才算是撤回。如果受要约人已经接收到了的,则不可以撤回。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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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一条
[2]《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五条
[3]《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一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一条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五条
[2]《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二、要约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能撤销,法律有何规定?
撤回要约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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