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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开发商五证,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开发商五证具体指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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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二、小区规划被开发商擅自改变如何维权?法律上有哪几种标准?
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维权时购房者可以向有关规划部门投诉并拒绝收房。商品房的规划、设计由房地产开发商依据市政规划作出,应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应在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文约定,不得随意更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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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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