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村部投诉到哪个部门?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村干部贪污找哪个部门投诉
1、投诉村干部贪污、受贿问题,应当向检察院举报。
2、《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村干部属于从事公务的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
二、举报村干部到哪个部门
举报人不服下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决定提出的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应当受理,并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可以要求举报人提供有关材料,认为需要侦查部门说明不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办理。
三、投诉村委会找哪个部门?
投诉村委会的部门
投诉和举报村官,如果村官是党员,可以到县一级以上的纪委举报,如果非党员可以到检察院举报,投诉可以到市一级信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委会主任个人违反国家法律的,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反贪局等有关部门举报。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四、怎样投诉村干部
现行退休年龄是为,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法律依据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第十六条
引用法规
[1]《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2]《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法律依据
法律条文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农村村民可以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组长、村民小组长、村干部等村民代表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村干部投诉到哪个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基层党组织应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村干部、村民代表等村民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上级纪委、上级监察部门反映问题。”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部投诉到哪个部门?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