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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合同效力如何分成四类合同,具体规定是什么
合同效力的四种情况分别是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合同有效是指合同具备了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情形;合同无效是指存在无效事由,对合同当事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情形;合同可撤销是指存在可撤销事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撤销的情形;合同效力待定是指还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
二、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是否有效,有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不生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三、合同成立后是否有效,没有法律规定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则为合同生效。约定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可以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效力待定的合同经相关人员追认后,合同生效。
四、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有法律条文规定的吗?
律师解答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五、什么是要式合同?什么是要式的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
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合同成立”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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