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互联网纠纷
>
网络诈骗纠纷
>
网上立案

网上立案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010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网络诈骗手法多样,且不断更新换代,新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网上立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网上被骗多少钱才能立案,怎么才能立案,怎么报警

对于被骗多少钱才能立案这一问题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二、网上如何立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网上立案,只需要登录相关网站即可进行立案操作。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三、网上立案的法律依据

【问题解析】
网上立案,只需要登录相关网站即可进行立案操作。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四、网上立案,法律依据有哪些

【问题解析】
网上立案,只需要登录相关网站即可进行立案操作。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上立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网络诈骗纠纷法律知识

  • 万源免费法律咨询
    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网络诈骗手法多样,且不断更新换代,新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
    2025-11-28 1次阅读
  • 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平台
    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网络诈骗手法多样,且不断更新换代,新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
    2025-11-28 6次阅读
  • 莱芜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1.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受害人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因为刑事案件的最终结果是起到惩戒的作用,也就是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对于是否弥补损失不作要求,所以我们受害者委托了律师以后可以对损失的部分争取法院再给出一个处理的意见。2.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0-20000元人民币;3.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4.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4.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5000-50000之间协商收费。
    2025-11-27 11次阅读
  • 百信法律咨询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法律咨询和咨询服务公司
    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网络诈骗手法多样,且不断更新换代,新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
    2025-11-24 3次阅读
  • 被网上骗款,信用卡逾期后如何
    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网络诈骗手法多样,且不断更新换代,新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
    2025-11-22 7次阅读
  • 能否在网上立案?
    对于网络诈骗多少可以立案,网络诈骗多少能立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网络诈骗只是运用网络手段进行的诈骗行为,形式不同,本质都一样,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但是它同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
    2025-11-18 3次阅读
  • 南票区律师咨询哪位律师提供这方面咨询服务?
    1.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受害人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因为刑事案件的最终结果是起到惩戒的作用,也就是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对于是否弥补损失不作要求,所以我们受害者委托了律师以后可以对损失的部分争取法院再给出一个处理的意见。2.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0-20000元人民币;3.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4.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4.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5000-50000之间协商收费。
    2025-11-11 21次阅读
  • 拆迁律师咨询
    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网络诈骗手法多样,且不断更新换代,新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
    2025-11-11 4次阅读
  • 垫江互联网法律咨询诚信合作
    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网络诈骗手法多样,且不断更新换代,新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
    2025-11-05 1次阅读
  • 云龙县网络纠纷法律咨询网
    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网络诈骗手法多样,且不断更新换代,新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
    2025-11-04 2次阅读

网络诈骗纠纷律师说法

在线咨询律师
网络诈骗纠纷律师
张强
--
在线咨询
孙增
黑龙江百湖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在线咨询
陈利厚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在线咨询
王诗元
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大连市-
在线咨询
丁万昌
安徽邦建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