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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可以代理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事项有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伤情严重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伤残鉴定的费用。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3、交通事故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责任,按照责任划分区分赔偿比例。
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又不承担事故责任即无责的,承担无责赔偿责任,即负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调解与诉讼的区别交通事故调解和诉讼的区别
1、交警调解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当事人共同请求交警调解的,可以由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期限为10日,如超期限则视为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不再调解。如调解协议达成,双方应签名确认,当事人应据此进行赔偿,并可以凭此协议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一方当事人拒不不履行协议,则另一方可以凭调解协议向法院起诉。
2、下列情况下,交警部门不予调解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有上述情形之一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前述情况下,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或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当事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或直接由保险公司支付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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