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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失信人能否办理营业执照?失信行为有哪些具体规定?
法律分析
失信人可以办理营业执照的,其属于进行工作所必须的行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禁止的行为包括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二、替人办理营业执照是否犯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律师解答1、授权委托书1份;
2、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所有签字必须由本人签,不能代签,若需代签必须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所有的复印件还应当注明该复印件原件一致,由(系)本人提供,然后签字,按手印或加盖公章,并注明电话、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三、营业执照可以办两个人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律师解答1、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2、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3、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4、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九条
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条
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
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条
五、失信人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吗?
律师解答
失信人不能办营业执照。因为失信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六、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情形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1、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2、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八、失信公司法人受到法律限制吗?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发布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同时明确规定,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一旦公司失信,那么法人代表将被限制高消费和在其他企业任职。如果法人代表转移公司财产或者抽取公司资金而不还清债务,那么法院会调查证据,冻结法人个人资金账户。
九、失信被执行人受到哪些限制?
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在实行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最高法院规定,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9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4、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
5、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6、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7、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所谓被执行人,那就说明对欠钱不还的这种做法人民法院已经出具了判决书,并且判决书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拿到判决书后欠钱不还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时候债务人是被执行人,对欠钱不还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十、失信被执行人能否报考公务员?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法报考公务员,会被限制,只有在消除后恢复正常。最高人民执行局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民事诉讼法》人民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7月1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第四条规定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六)人民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第六条规定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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