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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法律咨询处是多少

长清法律咨询处是多少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6012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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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强制清算多长时间,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法律是如何确定强制清算时间的? 专业分析法院强制清算要六个月。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

一、公司清算需要多长时间?-法律依据

【问题解析】
律师解答《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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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二、公司破产清算法律依据和时间表

律师解答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三、法院强制清算多长时间?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
法院强制清算要六个月。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六个月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 第十六条

四、"长清律师收费标准"

一、办理刑事案件。
(一)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实行分诉讼阶段计件收费。

1、侦查阶段800--5000元件。

2、起诉阶段800--5000元件。

3、一审阶段1600--15000元件。

4、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案件1000--10000元件。

5、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1000--5000元件。
(二)作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收费。
(三)办理案情特别复杂,影响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在本条第(一)项规定标准数额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本条第(一)项规定的5倍。
二、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
(一)律师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6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50,000元以下免收。

50,001至100,000元1.

5--

5。

100,001元至1,

000,000元1.

2--

4。

1,

000,001元至5,

000,000元1--

3。

5,

000,001元至10,

000,000元0.

5--

2。

10,

000,001元至50,

000,000元0.

2--

1.

5。

50,

000,001元以上部分0.

1--

1。
(二)案情疑难复杂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以在本条第
(一)项标准数额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00--5000元件,或计时收费。
四、解答法律咨询

10--100元件,或计时收费。
五、制作法律事务文书,每件为150元-1500元。
六、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计时收费为501000元小时。
七、担任法律顾问、代理非诉讼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八、本标准未作详尽规定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九、其它事项。

1、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实行胜诉收费等其他形式的协商收费。
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就实行胜诉收费进行协商,收费标准可在标的额的10-30的范围(不包括本通知附件1第八条所列费用)与委托人协商收取。收取该费用后,其他任何费用不得收取。

2、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应按此标准下浮30收费。

五、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需满足哪些条件?

【问题解析】
是的,人民法院会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入选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选取。
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可以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代理人从事相关清算事务,代理费用由聘请人自行负担。
为保证强制清算的顺利进行,除由上述社会中介机构独立组成清算组以外,其他清算组成员的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的单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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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六、民工找我第一包询问法律,询问要怎样办?

1这么说吧,按你现在说的,和人家房东基本上一点职责无,房东不隶属用人主体,各个承包人才是用人主体!rn即便硬要找房东的职责,从现在的情况也无!rn2你要搞清楚什么叫分包!不是把工程分隔就叫分包,也不是只要有人分隔工程就叫分包!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承包单位的做法!房东是施工单位?rn3按你的说法,应该是房东让你,也就是你口里的所谓的第一层分包的第一承包人干主体施工,说白话,就是说让你修房!第二承包人装修,第三承包人外墙装修!这不是分包!顶多算发包!rn4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合同,也就是说发包人有给付花费的义务,你们各个承包人有将承包事务干完干好的义务!至于你承包之下出现的意外,基本上能够说和房东无关!因为你们承包人和工人是有劳动关系,而房东和工人无劳动关系!rn5举例阐释rn你儿从双星专卖店买好一双鞋,但是双星的售货员给你拿鞋时候把自己头砸了!按你的思绪,因为你儿从双星买鞋!和双星专卖店有合同关系,双星专卖店和店员有劳动关系!你儿必须赔偿店员。如果你儿是无限人,那么你必须赔偿!rnrn6类比上述例子,rn房东=你儿rn第一承包人(你)=双星专卖店rn受害工人=专卖店店员rn7即便建设施工合同中,有突破合同相对性的地方,但是也不是你这种案例中的,那种能够直接找发包人的,也只是因为薪水问题,但是如果有关工程款已经发给承包人,只是承包人不发薪水的,也和发包人无任何关系rn8法律明文限定rn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提供劳动一方因劳动导致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动一方承受侵权职责。提供劳动一方因劳动自己受到损害的,两方各自的犯错承受相应的职责。rn9在上述法律限定中,所谓的个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你们各个承包人和各自的工人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承包人就是条文中的接受劳动一方!提供劳动一方就是承包人自己的工人!rn10在一点!房东买不买保险和工人无关,那就像上面案例中,你儿去买鞋,还得先给店员买保险?rn11是自己的职责就抓紧承受。rn12如果真不愿承受或者想让无职责的承受一点或者全部,那只能不要脸的去闹。就像现在中国很多事情,本身就不能律限定,而且事情诉求也决裂理,但是很多人就不顾怎样,就一个字闹,多少会给点钱。但是说实话,这都是决裂理,甚至违法犯罪的事情。

七、长春公司清算责任纠纷律师费用

一、公司经营纠纷律师费怎么收费?财产案件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

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

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二、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的收费事项是什么?(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三、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条件限制1、提起主体的限制。诉请解散公司的原告的持股比例确定为全部表决权的百分之十以上。这种限定是必要的,可以防止少数股东不正当的滥讼行为,避免新制度的矫枉过正。但亦有学者认为应当进一步提高提起诉讼主体的持股比例,并且对持股时间应作要求,以连续持股二年以上为宜。

2、公司事务陷于僵局。公司事务陷于僵局是指股东之间丧失了基本的人身信任关系,股东间的矛盾冲突达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或股东遭受不公正的欺压、公司资产正在被滥用或浪费,股东在公司的经营政策上发生了严重的分歧,导致公司事务无法继续进行。此时,股东可以要求解散公司。

3、股东无法行使权利。即必须是股东的合理期待落空,这表现为董事或支配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意损害股东法定权利,公司实际上成为大股东、董事或经理人实现个人利益的“工具”和“外衣”;或者这种情况持续发生时,针对单个侵权行为的救济已不再有效,股东对其权利在公司里得到最基本的尊重已丧失信心,就应允许受害股东要求解散公司。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都需要案件的标的额来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但是有些案件不需要标的额确定收取费用。对于公司解散诉讼,对于诉讼费的规定,需要按照规定的范围确定,金额的大小有不一样的收取比例。

八、法院是否有权自己调查第三方?

法院自己调查的证据能够不用质证,以法院自己调查的为准

九、请问公司是否需要在员工工作3个月零5天后,才能扣去训练费?

调解书在两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奏效。如果签收前,两方后悔或不签收的,调解不成立,法院应该对案件继续审理。调解书奏效后,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借口再行诉讼。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议证据证明调解违背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违背法律的,能够申请再审。

十、法院通知当事人去拿通知书,需要多长时间呢?

法院通知去拿立案通知书不会拘捕的。法院立案后,会向原告发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告知原告法院已经立案受理该案件,同时需要原告举证证明自己所提议的主张。从法院处得到你参与诉讼的相关手续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限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诉讼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议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纪、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议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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