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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离婚诉讼流程及所需资料"
当事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1、提供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3、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所函,律师证原件、复印件。
4、涉外、涉XX案件,原告不能到法院起诉的,应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委托手续的材料,该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为外的,应附中文译本。
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或村或公安出具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村、公安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婚姻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证明子女抚养能力的证据
1、双方的经济收入证明;
2、双方教育水平的证明和生活环境优劣的证明;
3、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相关证据;
4、确定抚养费的参考材料。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1、军人为原告起诉的,应提交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
2、当事人曾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出具裁判文书的,应提交该文书复印件。
3、关于弱势一方要求对方提供帮助的证明。主要是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二、"如何处理多次家暴而不离婚的婚姻关系?"
遭遇家暴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或社区、委员会举报再向法院提起人身保护令请求。听律网引用法规
[1]《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2]《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三、如何申请离婚诉讼?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单位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应当单位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
30%; 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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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您好,我闺女结婚6年,请问她应该怎样处理?
得本人办 牵涉专业法律事项,建议委托律师处置,具体可来电详谈或直接到我律师事务所当面询问。
五、律师如何处理纠纷?
法院通常会对夫妻两方感情可否确已破碎进行相应的了解,但是最终的举证义务还是在诉讼要求离婚的原告,如果原告能够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碎,法院才会裁判允予离婚。按照《婚姻法》的限定,法院对离婚案件需要先行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会按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碎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限定,审理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碎。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碎的,允予离婚。具体感情破碎的准则能够参考上述意见限定的几种情形,如果不存在下述情形的,又无其他突出冲突,存在和好可能性的,法院会考虑劝解两方或者裁判不予离婚的。司法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议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碎,调解无效,应允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允予离婚(一)重婚或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凌虐、抛弃家庭人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家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碎的情形。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六、律师离婚2年,小孩女方看护,法院能否出庭调查女方看守职责和女方不在场证据?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娃儿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限定,一方要求变换娃儿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娃儿共有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娃儿的;
2、与娃儿共有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凌虐娃儿做法,或其与娃儿共有生活对娃儿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岁以上未成年娃儿,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本领的;
4、有其他借口需要变换的。在本案中,女方虽然无亲自抚养,但并非不尽抚养义务,所以不能要求变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娃儿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第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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