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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结果与事故责任认定是否一致,如何解决?

伤残鉴定结果与事故责任认定是否一致,如何解决?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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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伤残鉴定结果与事故责任认定是否一致,如何解决?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交通事故致人重伤的责任认定前检验、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鉴定报告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不超过三十日,经批准可以延长期限,但最长不超过60日。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二、"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由谁负责"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如果提出法律规定的相关证据证明应当重新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
《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证据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衡量以及法律上如何解决?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受害者直接所受的损伤进行定级。

四、"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后不服伤残鉴定的解决方法"

交通事故后,不服伤残鉴定的,可以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六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五条

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否是司法鉴定?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司法鉴定吗?”的相关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在交通事故案件审判实践中,客观上存在两种鉴定形式,即交通事故伤残和非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交通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鉴定。交通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交通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二者有并存的必要,不能互相替代。二者的不同点在于(一)出发点不一样,所要解决的问题不一样。医交通事故鉴定主要是为交通部门行政执法提供依据,司法鉴定主要是为司法裁判提供依据。(二)鉴定的范围不一样。司法鉴定的范围比医疗事故鉴定的范围要宽得多。(三)鉴定的程序不一样。当交通部门申请交通事故鉴定和患者方申请司法鉴定发生冲突时,从有利于化解矛盾和提高诉讼效率的角度考虑,应当准许司法鉴定。但关键问题是,进行司法鉴定的也需要有相应的临床医学知识。对于同时存在交通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采信权在法官。

六、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当事人如何判定伤残?

专业分析
在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鉴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法医依据伤者住院病历及对伤者查体,依据有关规定,综合作出伤残等级认定,对评定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

七、叔叔被撞伤后申请复核,意外受伤致残,能否申请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为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一般情况下很难协商解决建议直接起诉以免耽搁时间

八、工伤认定和伤残判定是否相同?

跟保险公司商量,先行赔付医疗费

九、交通事故中伤残等级鉴定的有效期限

“交通事故中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有效”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伤残鉴定的评定时机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

2002)的规定,当事人顺交通事故受伤而申请伤残鉴定证的,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也就是说,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在治疗终结、伤情基本稳定后,即可以要求进行伤残鉴定。

十、"工伤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区分和鉴别医疗责任的常见情况"

工伤鉴定的与医疗事故鉴定加以区分鉴别,需要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

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

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十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以什么为准?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吗?"

您好,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先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为准,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对方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

十二、法医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是否有权在案情简述中作出责任认定?

法医肯定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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