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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赔不起怎么办?能否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赔不起可以向法院申请分期履行赔偿义务。如果分期也无力赔偿的,被害者可以申请保全或者执行,强制执行当事人名下财产。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支持残疾赔偿金
在大多数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理论上应该是支持赔偿的,相关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赔偿是否加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赔偿赔不起一般是不会加刑的。除非检察机关认定量刑有错误提出抗诉后,嫌疑人有犯罪事实重新审理才会加刑。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赔偿赔不起会加刑吗
一、作出刑事判决后,民事赔偿赔不起一般是不会加刑的,除非检察机关认定量刑有错误提出抗诉后,嫌疑人有犯罪事实重新审理才会加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1、无罪羁押赔偿,又称冤狱赔偿或错案赔偿,有错拘、错捕、错判三种情况。
2、以下情况下发生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是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三、上诉不加刑的适用范围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同样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4、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5、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6、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7、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8、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五、"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律师费用"
你好,关于律师收费问题,通常有几种模式,一是先收费后办案;二是分期收费,前期收取律所解决手续限定的花费,后期按较高比例收取。当然,具体准则两方都是能够商量的,如果你有什么好的收费方式,也是能够商量的。但是,作为律师,首先,应该做到对案情心中有数,对胜诉有把握后再谈收取的事宜。建议带上现有的手续,来所与律师面谈,由律师当面为你分析解答。如需进一步询问,欢迎任意与我联系
六、"刑事附带民事裁判判刑结束后,未赔偿款怎么办?"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限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量。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出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能够延长诉讼时效期间。rn第一百三十八条限定,超出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rn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由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量。rn第一百四十条限定,诉讼时效因提诉讼讼、当事人一方提议要求或者认可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再次计量。rn第一百四十一条限定,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限定的,依照法律限定。
引用法规
[1]《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
[2]《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
[3]《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九条
[4]《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条
[5]《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七、刑事附带民事案赔偿赔不起怎么办?可以要求多坐牢吗?
赔不起与多坐牢无关,建议协商
八、"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刑满释放者如何处理钱的问题"
今年4月22日我姐姐因被男朋友捂口鼻窒息丧命,犯罪人已经抓到并认同了一切罪行那么我俩要求赔偿有该提起那些赔偿呢?因为无相关的医疗花费,且法律有限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你们能要求的是丧葬费、丧命赔偿金及你们解决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法花费。另外,如果你的爸妈既无劳动本领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还能够要求赔偿你爸妈的抚养费。因为各地方赔偿准则不一,不能给你一个准确的数字。下面有相关的法律限定和计量准则,你自己对照算一下吧。或者去你们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请他们帮你算也能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丧命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限定的相关花费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命赔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解决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法花费。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准则,以六个月总额计量。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本领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乡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准则计量。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量至十八岁;被扶养人无劳动本领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量二十年。但六十岁以上的,年纪每增加一岁减少2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量。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受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本领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第二十九条 丧命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准则,按二十年计量。但六十岁以上的,年纪每增加一岁减少2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量。回答你的增加赔偿的款项数额,应当以犯罪人的个人财产来支付,现在不顾他个人有无财产,你们都要提议民事赔偿。法官在量刑时,会考虑犯罪人对民事赔偿的立场,所以他们家人为了保住他的性命,会积极作出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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