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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如何处理宅基地纠纷?
你好,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有以下两种方法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宅基地新规定如何保障农民权益?
专业分析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三、"宅基地所有权争议如何通过法院仲裁维护权益?"
其一,《土地管理法》牵涉到的宅基地买卖村委会证明第62条及其他条款的限定,乡村宅基地隶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且一户只能享有一处。如果应予乡村房屋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将导致房屋项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这势必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享受主体的扩大化,违背《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身份限制的限定。其二,《土地管理法》第63条限定“乡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借于非乡下建设。”如果农民的房屋应予自由买卖,就是将与房屋相连接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标的物出卖了,实质上就是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非乡下建设,因而为该限定所禁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62条及其他条
[1]《土地管理法》 第63条
四、师帮助分户无宅基证派出所不得分户
看具体案情而定,可持相关手续询问律师 以上是针对你的问题做出的简单回复,由于案情的复杂性,建议你能够电话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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